台中市石岡國民中學101年度「攜手計畫課後扶助」計畫
壹、依據:
一、依據教育部101年1月20日臺國(二)字第1010008472D號函暨「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弱勢學生實施要點」第5點第3款規定辦理。
二、101年2月17日,中市教中字第1010009172號函,「101年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弱勢學生實施要點」。
貳、目的:
一、縮短國中小學習成就低落學生之學習落差,彰顯教育正義。
二、提供學習成就低落國中學生適性分組學習及多元學習方案。
參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。
肆、主辦單位:台中市政府。
伍、承辦單位:台中市立石岡國民中學
陸、行動策略:
(一)建立學習成就低落學生資料。
(二)整體規劃補救教學方案。
(三)就學習成就低落學生所需實施分組或小組補救教學。
(四)招募並培訓補救教學人力資源。
(五)募集民間相關經費及資源。
柒、實施期間:101年7月9日(星期一)起至101年7月20日
(星期五)止之課餘時間。
捌、受輔對象:
1.原住民學生
0 人
2.身心障礙人士子女
2人
3.身心障礙學生5人
4.外籍、大陸及港澳配偶子女
5人
5.低收入、中低收入家庭學生及免納所得稅之農工漁民子弟 9人
6.隔代教養及家庭失功能子女 7人
7.其他類別學生 1人
共計
29 人
玖、經費概算:
項目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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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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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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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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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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鐘點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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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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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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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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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5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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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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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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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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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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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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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 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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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4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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拾、預期成效
一、 建立學生基本能力並縮短學習成就落差。
二、 讓現職教師發揮教學專業,經由教學活動之機制,引發學生學習動機,使學生快樂學習。
三、 讓文化不利地區之學習成就低落學生獲得更多照顧。
拾壹、本計畫奉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改後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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